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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蠡大道北延二期工程宣传服务合作单位甄选项目的招标公告
 点击数:228次 添加时间:2024/9/10 [打印] [返回] [收藏]

宜兴市汇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广告)对范蠡大道北延二期工程宣传服务合作单位甄选项目进行招标,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竞标,经报价后最终确认—家合作单位。

1.1项目概况

1.1.1招标限价:人民币18.8万元。

1.1.2招标内容:范蠡大道北延二期工程跟踪拍摄、视频宣传服务

1.1.3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1.1.4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次支付凭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及传媒类公司,经营范围具有视频拍摄等。

1.2.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2.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6 2021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视频拍摄服务项目的。

1.2.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3资格审查条件

1.3.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3.2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3.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1.3.2.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2.3投标保证金依据;

1.3.2.4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10-202491316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兴市汇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综合办领取;

1.4.2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汇通广告,公司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4.3报名应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914920分,地点为宜兴市民中心18楼1810会议室

1.5.2开标时间:2024914930分 地点为宜兴市民中心18楼1810会议室

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6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汇通广告公司帐户,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必须保证已进公司账户)。

1.6.2投标保证金只限转账形式交纳(投标时将统一发放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 宜兴市汇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宜兴市支行

账号: 1103028819201090623

1.7评标办法

1.7.1本次项目以 最低价中标法 确定中标人。

1.8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陆女士

1.9.2电话:0510-80736526

1.9.3招标单位:宜兴市汇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18楼

1.9.5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宜兴市汇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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