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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交通公路设施质量检测中心辅助用房消防零星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点击数:465次 添加时间:2022/12/21 [打印] [返回] [收藏]

宜兴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对宜兴市交通公路设施质量检测中心辅助用房消防零星维修工程进行招标,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竞标,最低价中标法最终确认—家施工单位。

1.1招标限价

1.1.1招标限价:85559.35元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1.2.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2.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3资格审查条件

1.3.1企业的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3.2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3.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1.3.2.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

1.3.2.3投标保证金票据;

1.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1日8时30分-2022122517时止在宜兴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领取;

1.4.2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资产公司,资产公司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6085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1.5.2开标时间:2022122609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6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资产公司帐户,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必须保证已进资产公司账户)。

1.6.2投标保证金只限转账形式交纳(投标时将统一发放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 宜兴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 农商行宜兴东山分理处

账号: 3202236701201000038731

1.7评标办法

1.7.1本次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

1.8联系方式

1.8.1联系人:陆女士

1.8.2电话:0510-80736502

1.8.3招标单位:宜兴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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